本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肃宁县教育系统燃气使用安全,根据市、县两级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及《肃宁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肃宁县教育局召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会议,肃宁县各乡镇中心总校、中学校长,县直各学校校长参加会议。 会上,肃宁县教育局副局长张进卿对教育系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明确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业、属地管理责任,形成燃气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各乡镇总校、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辖区使用液化气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使用责任制度。各乡镇总校、县直中小学要摸清辖区和招生片区学校食堂、接送站、辅导站液化石油气使用基数,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悉数上报、限期整改。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肃宁县教育局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永峰局长任组长,张进卿副局长任副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总校、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落实到人,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本辖区的整治工作。 最后,张进卿副局长强调:一是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健全组织机构,抓紧部署安排,主动开展工作。二是各学校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的联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队伍,按照职责分工,随时进行联合行动。各学校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师生进行宣传,了解液化气的危害,以及使用液化气的注意事项。三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肃宁县教育系统燃气使用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